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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财物及处理程序

tp钱包和imtoken钱包通用吗 2023-01-18 15:36:54

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是司法机关处理涉案当事人财产的一些措施。 小编在此整理司法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相关知识,供大家参考。 希望你在阅读的过程中有所收获!

司法机关的查封、扣押、冻结财物

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知识

1.法院和检察院是否需要制作被告人被扣押、扣押、冻结的财产清单?

是的。

人民法院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被告人财产及其果实,并制作清单附卷备查; 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清单核对被告人随案移送的财物及其果实。 保管。

2.被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果实应当由谁保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果实,应当妥善保管核对,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私自处置。

三、案件审结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收益如何处理?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应当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果实进行处理。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后,有关机关应当按照判决处理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果实。 查封、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赃物,除依法返还被害人外,一律上缴国库。

4.因公务需要,法院能否临时借用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

不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私自处置。

5、查封不动产是否需要通知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

需要。

不动产登记部门和管理部门的查封登记具有公示效力。 扣押不动产、车船、航空器等财物,应当扣押产权证,拍照、录像后当场封存,或者交所有人或者被告人的近亲属保管,财产的名称、型号、权属应当登记备案。 财产、地址等详细情况,并通知有关财产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查封登记手续。

6.查获的物品是否需要登记?

查获的物品应当登记,并载明物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重量、质量、成色、纯度、颜色、新旧程度、缺陷特征、来源等。

7. 扣押的货币、有价证券应存放在哪里?

扣押货币、有价证券,应当登记,并载明货币、有价证券的名称、数额、面额等。 货币应存入银行专用账户,并登记银行存款证明的名称和内容。

八、查获的文物、珠宝等贵重物品是否需要鉴定?

没收文物、金银、珠宝、名贵字画等贵重物品和违禁品比特币可以被法院冻结查封吗,应当拍照,需要鉴定的,应当及时鉴定。 对扣押的物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鉴定。

九、相关权利人能否在判决前申请变卖被扣押、冻结的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

审理期间,权利人申请变卖被扣押、冻结的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不损害国家和被害人利益,不影响人民利益的。诉讼的正常进行,以及查封、冻结的汇票、本金、票据、支票有效期即将届满的,依法可以在判决、裁定生效前变卖,所得款项由人民法院保管,并及时通知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

10.作为证据的证券能否在判决前变卖?

用作物证的实物,包括用作物证的趋势、有价证券等,应当随案移送。 第一审判决、裁定宣告后,被告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抗诉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将上述证据移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11.扣押机关对不宜移送的物品先行处置后,法院是否还需要进行核实审查?

法院需要核实审查。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不宜移交的实物的情况,审查下列内容:

对不便运输的大件物品,查封、扣押机构是否将查封、扣押清单随案移交,并附上原件照片和查封手续,注明存放地点等;

2.易腐烂、霉变、不易保管的物品,经查封、扣押机关变卖后,是否随箱寄送原物照片、清单、证明(复印件)价格等的变化;

3.枪支弹药、剧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等违禁品、危险品,经查封、扣押机关按有关规定处理后,是否一并移交原件照片、清单等。与案件。

上述不宜转让的实物,依法应当进行估价的,还应当审查是否附有估价意见。

12.如何确定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权属?

审理过程中,法院应当查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果实的权属,是否属于违法所得或者依法应当追缴的其他涉案财物。

13. 外人能否对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的归属提出异议?

能。

案外人对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果实的归属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查处理。

14、财产无法确定权属的,如何处理?

经审查不能确认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果实属于违法所得或者依法应当追缴的其他涉案财物的,不予没收。

15.所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是否需要在裁判文书中明确处理方式?

对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果实,应当在判决书中载明名称、数额、数量、存放地点和处理方式等。 涉案财产较多,不宜在判决书正文中详细列举的,可以附表。 涉案财物未随案移送的,应当在判决书中载明,并载明由查封、扣押、冻结机关负责处理。

16、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确属违法所得怎么办?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收益,经审查属于违法所得或者依法应当追缴的其他涉案财物的,应当判决返还被害人;没收并上缴国库,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7.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确属违法无人认领的,法院是否可以自行扣留?

不能。 判决将涉案财物返还被害人的,应当通知被害人认领; 无人认领的,予以公告; 公告后3个月内无人领取的,上缴国库; 原物已被拍卖、变卖的,应当退还价款。 侵犯国有财产案件,受害单位终止无权利义务继承人或者损失核销的,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果实应当上缴国家。财政部。

18、判决生效后,查封、扣押的财物由哪个机关处理?

随案移送或者人民法院查封、扣押的财物及其判决生效后的成果,由第一审人民法院负责处理。 涉案财物未随案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判决书或者裁定书送达查封机关,并通知其退回半数一个月内执行的文件。

19、与本案无关的财产是否也由法院处理?

不。

查封、扣押、冻结与案件无关但列入清单的财物,由查封、扣押、冻结机关依法处理。

20.被查封、扣押、冻结属于被告人合法财产的财物是否应当返还被告人?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属于被告人合法所有的,在赔偿被害人损失、执行财产刑后,应当及时返还被告人; 财产罚金部分移送人民法院。

21.司法工作人员擅自处理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果实,应当如何处理?

司法人员贪污、挪用、私自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果实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予以处罚。

关于查封、冻结期限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的规定》(法施[2004]15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冻结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和冻结其他财产权利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该规定,银行账户(存款)的冻结期限仅为六个月,动产查封期限为一年,一般财产查封冻结期限为两年。

该条第二款规定:“申请执行人申请延期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执行期限届满前办理继续查封、扣押、冻结手续。查封、扣押、冻结,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二分钟。 一。” 第一轮实施办法期满后,续展期限分别为三个月、六个月和一年。

这一规定在实践中受到批评。 因为在上述期限内,一般不可能完成案件的审理和执行程序。 执行措施期满后,执行法官每三个月、六个月、一年都要到办公室办理换章、换冻结、换扣手续,浪费了大量司法资源。 在涉及异地执行的案件中,这种情况让执行法官苦不堪言(其实对申请人来说也是很大的负担)。 即便如此,也有人认为,这已经是最高法院在最高法院与其他部门博弈中取得的最好成绩了。

查封冻结期限规定新司法解释

根据2月4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事[2015]5号)第487条第一款规定, 2015年,《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的期限不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超过二年,查封、冻结不动产的期限其他产权不得超过三年。” 冻结存款(账户)的期限最长为2年,扣押动产的期限最长为2年比特币可以被法院冻结查封吗,冻结其他财产(如不动产、股权等)的期限最长为3年.

根据该条第二款规定,“申请执行人申请延期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执行期限届满前办理继续查封、扣押、冻结手续。查封、扣押、冻结和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对续封、续扣、续冻结的期限也没有限制,即续封、续冻结、续扣的期限可以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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